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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可办住宅月卡
新收费政策的第二个变化是明确了免费的有关规定,要求停车场必须严格按规定设置免收费时间:住宅类停车场、住宅与商业场所共用的停车场的免收费时间为30分钟;明确商业场所、机场、车站、码头、口岸、旅游景点等场所配套的停车场、临时类停车场以及其他社会公共类停车场的免收费时间为15分钟;增加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免收费的规定。
新政策还要求,停车场对业主或非业主房屋使用人车辆可实行按月收费,也就是卖月卡。收费标准由双方按不超过上述每天最高收费标准乘以30天的总价协商确定。举例说,如一类地区的商业场所配套停车场,小车月卡价格不得超过60元×30天=1800元。
商户两用楼中住宅业主到底按住宅收费还是按商业停车场收费的问题,新政策也作了明确:住宅与非住宅共用,且交警部门核发的停车场许可证为社会公共类的停车场,应当允许住宅业主及非业主房屋使用人选择按月停放,按月停放收费标准按住宅类规定执行;临时停车收费标准按商业场所配套停车场的政府指导价规定执行。
市物价局要求,停车场经营单位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市物价局还欢迎市民拨打12315/12358对各停车场的收费进行监督举报。
商家反应
是否调价商家多观望
7月1日商业场所停车费将开始新政策,商家们多表示将采取谨慎观望态度,在保证不超新政策最高限价的情况下,再定新收费标准。
鹏基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华强北管理处刘主任说,他觉得现行政策是有利于缓解交通拥堵的。同时,停车场经营者的收益没有减少,在向国土部门缴纳了土地使用费后,仍可保证利润与以前持平。
刘主任表示,不会通过贸然降低收费、或改变收费方式的办法来增加车流量,而是要等到看到具体政策后,再观望其他商家,仔细测算盈亏,然后再做决定。
华强电子世界停车场管理处何经理表示,希望能够利用新政策每日限价60元的特点,适当调高起步收费。不过,他们并不急着调整收费,仍会持谨慎观望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