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一到“3·15”前夕,各行各业就有无数投诉案例呼啦啦摆在了消费者面前,提醒消费者注意,各方面消费都可能遇到陷阱。汽车行业自然也不例外。在“3·15”前夕,记者前往汽车销售服务企业最密集的鲤城区展览城工商所,查询2007年1月1日到2008年1月1日之间的汽车类投诉案件,发现了一些值得思考的现象。
在过去一年时间内,展览城工商所接到的汽车类投诉共有25起,投诉案件主要分为四大类:汽车配件、以租代售、售后维修以及二手车质量。其中,以租代售投诉共9起,占总投诉量的36%%;汽车配件投诉共9起,占总数的36%%;售后维修共6起,占24%%;二手车质量投诉1起,占4%%。汽车以租代售投诉案件的处理难度最大,涉及金额都在上万元,因此最值得消费者关注。下面,记者将详细讲述前三类投诉,提醒大家避免遇上这样的消费陷阱。
陷阱一:以租代售黑幕多
案例:颜先生于2004年1月12日以以租代售的方式,向展览城附近某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了一辆奇瑞QQ,当时新车包牌价共6万多元。颜先生签合同后,支付了9000元的合同履约金。2007年1月11日,已经是颜先生按照合同规定,交完了36个月租金的日期,颜先生向该公司提出按合约规定,把汽车过户到自己名下。与租车公司提出要求后,他们倒也爽快,要求颜先生将车开到公司办理过户手续。没想到车一进公司,就被扣住并藏匿了。事后该公司告知颜先生,由于他没有按照规定的日期交纳租金(每月5日,而颜先生时常多拖了几天),以及用车过程中产生违章,现在要过户就要支付18000元违约金以及9000元履约金。颜先生这才发现事情麻烦了。虽然几经投诉,但直到今天,颜先生依然没有拿到那辆支付了36个月租金的汽车。而该车的价格现在也下降到了4万元不到的行情。
内幕揭示:据业内人士介绍,以租代售这种售车方式曾经在2003年、2004年火过一阵子,但那时候一些商家欺骗消费者的操作方法,使得这一业务口碑不佳,失去了一些消费者的信任。类似于颜先生这样拿不到车的消费者据不完全统计有600多人。其实,租车公司主要是通过苛刻的条款,让消费者违反合同条款却浑然不知,最后再一起算账的方式,使消费者失去履行合同的权利。其惯设的陷阱如下。
租金支付期限。几乎80%%以上违反约定的消费者,都是在租金支付时间上被“抓住把柄”。据了解,不少以租代售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的时间只有一天,超过日期就要罚款1000元。但在消费者延迟支付租金时,该公司也没有提醒、告知消费者已超过期限,要进行罚款,造成消费者在浑然不知的情况下,因每月延迟两三天交租金,最后却要承担几万元不等的罚款。
对车辆违章的苛刻要求。谁开车可能没有违章?没有人敢说。然而,拿到以租代售合同时可要小心,因为里面可能规定,车辆在使用期间如果出现违章,将视为违约,合同履约金无法退还。据不少消费者反映,即使他们将违章处理了,还是要被扣下不少违约金。很明显,这一条款让消费者非常被动。
保险费暗箱操作。由于车辆是租车人长期使用的,因此“以租代售”合同要求消费者为车辆保险买单。车辆保险按照不同险种和保额,价格相差很多。不少消费者反映,虽然自己为汽车支付了高于市场价格很多的保费,但自己却从来没有看到保险合同和发票单据,钱花得不明不白。而这笔钱是直接交给租赁公司的。
过户期限。以租代售合约一般约定,在支付完全部租金后,车主必须在3个月内将汽车过户到名下,超过该期限,视为放弃。而现实情况是,在汽车过户之前,车主就一些罚款、违约金赔偿等问题还无法和租赁公司达成一致,车主无法接受条件而过户,往往就超过主张自己权利的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