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昨日(8月15日)最新一期《政府公报》消息,明年底,深圳市力争将所有公交企业整合成3家特许经营企业,在全市实施公交特许经营制度。未取得特许经营权的经营企业须限期退出,其公交存量资源可选择由特许经营企业收购、实施货币补偿或置换“绿的”经营权。
历年来,深圳市公交行业采用政府指导、市场化运作模式,目前已形成公交企业38家,公交车辆9700多辆,公交线路415条,线路总长10348公里,年客运量15.6亿人次的规模。但是,现有公交经营企业存在数量多、规模小、主体分散的问题。随着市民出行需求的不断提高,这些问题制约了深圳市公交事业的发展。为此,市政府决定,将特区内已成功实践的公交特许经营制度推广至特区外,在全市范围建立公交区域特许经营制度。
据介绍,公交特许经营权由市交通局采取招募的方式授予,新产生的特许经营企业首次特许经营期限是20年。记者了解到,市政府要求,相关部门要力争在2008年12月31日前,将所有公交经营企业整合为3家公交特许经营企业,由整合后的3家特许经营企业经营全市的公交业务。
据悉,对未取得特许经营权的经营企业,市政府要求其限期退出,其公交存量资源由特许经营企业收购或政府予以补偿,公交企业可以自己选择货币补偿或者置换“绿的”经营权。记者了解到,置换“绿的”经营权期限是5年,总量计划控制在3500辆以内。有意向的公交企业可在2008年3月1日前向市交通局提出置换“绿的”经营权的书面申请。(记者吴思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