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费差价最高可达3倍
保险公司确定投保车主可享受的费率时,只计算上年度已赔付的交通事故赔案和已最终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车主在续保时,若不久前已发生交通事故或交通违法行为而尚未结案处理的,本次保险费率不受影响。不过,结案或处理完毕后,相关情况会计入下一年度驾驶记录,对来年续保产生影响。
交强险保费计算公式为:最终保费=基础保费×(1+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1+与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相联系的浮动比率)。如果按照目前1050元的交强险保费计算,理论上最低保费为588元(1050×(1-20%)×(1-30%)),最高保费为1774.5元(1050×(1+30%)×(1+30%)),两者差价高达3倍。天安保险浙江分公司业务管理部的王先生告诉记者,由于交强险自去年7月1日开始实施,今年7月1日后续保的车主只有上一年度的驾驶记录,也就是还无法拿到588元的最低价。因此,今年续保交强险的最低保险费为850.元(1050×(1-10%)×(1-10%)),而最高保费仍为1774.5元(1050×(1+30%)×(1+30%))。
部分车主认为条件苛刻
实行费率浮动后,显然驾驶记录良好的车主就能享受更低的费率,有利于“奖优罚劣”。不过,各界对这一草案却反应不一,一些车主更是质疑条件过于苛刻,真正能享受交强险下浮费率的人少之又少。
“草案规定可享受费率下浮的条件太苛刻了。”杭州车主郑先生向记者表示,不要说三年内不发生交通事故,即便是一年内,对多数车主来说都很难做到。“像杭州这样的交通状况,上下班高峰期间车子非常多,难免会发生磕碰以及追尾事故。如果严格按照草案规定来办,恐怕实现费率30%的下浮,是一件可望而不可及的事情。”郑先生有些抱怨地说。
吴先生则是一位拥有近10年驾龄的车主,去年8月投保过交强险。得知草案的规定后,吴先生为自己计算了交强险保费:上一年度未发生交通事故,可10%下浮;有过一次酒后驾车违法记录,上浮30%。如此一来,8月份交强险续保时吴先生将要交的保费金额为:1050×(1-10%)×(1+30%)=1228.5元。“其实在朋友圈子中,我开车还算小心的,也很少出事情。连我都要多交保费,那我的那些朋友们交得一定还要多。”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