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讯(记者 陶静)想伪造变造号牌违规嫁祸他人?严惩没商量!4月1日起,深圳市交警部门对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可依据新的《机动车驾驶证审领使用规定》(公安部91号令)加大处罚,一次扣分从原来的3分提高至6分,对于变造车牌嫁祸他人者,还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驾驶人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行政拘留。
交警部门表示,相对遮挡车牌来说,“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要严重得多。如果机动车有使用伪造号牌嫌疑的,或机动车号牌被涂改、使用油漆图画、粘贴纸张等(如将号牌中0改为Q,F改为E等),其行为就属“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要扣留机动车作进一步调查。
具体分两种情况处理:一,如果机动车来源合法的,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驾驶人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处以一千元一下五百元以上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无论情节轻重,都会收缴伪造、变造或冒用的机动车号牌,并记6分。二是机动车存在被盗抢嫌疑的,除对驾驶人依法处罚外,还需将车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无良车主马某用一条白色胶布将车牌号上的“F”变成了“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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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怀疑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系假套牌车所为,要求撤销交通违法行为的,深圳市交警各相关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民警将按下列理范围及时受理,认真比对、鉴别,能够确认的,及时处理。
1.凡属电子交通技术监控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统一由科技处监控中心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受理。
2.凡属移动电子交通技术(民警拍摄)监控记录或民警现场执法的交通违法行为,由执法主体单位的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受理。
3.对于有电子和移动电子等多种方式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的,各交通违法处理处理窗口不能及时处理的,初次受理窗口民警将发出《交通违法业务受理回执》,在3个工作日内移交支队交通处违例处理科处理。
车主(报警人)需准备的资料:
1.填写《报案单》
2.报警人提供的资料:
本市的交通违法:对车型、车身颜色等不同,明显属被套牌车辆的需提供行驶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即可;对车型、车身颜色一致,难以辨别的需提供行驶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车辆彩色照片四张(前后左右四个方向各1张)。
对于在异地有交通违法的:对车型、车身颜色等不同,明显属被套牌车辆的需提供行驶证和车辆登记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车辆彩色照片四张(前后左右四个方向各1张);对车型、车身颜色一致,难以辨别的需提供行驶证和车辆登记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车辆彩色照片四张(前后左右四个方向各1张),车辆照片还必须由当事人到车管处档案科核对档案,加盖公章。
对套牌车在异地的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
对于当事人举报套牌车辆在异地有交通违法行为的,我市交警各交通违法处理窗口除按上述要求受理资料外,还将把相关资料邮寄至交通违法地交警部门,同时录入省厅交管局假套牌车辆转递系统(俗称机动车黑名单库)。但异地的交通违法行为是否能及时得到处理,违法处理地交警部门会视情况而定:
(一)套牌车辆与原车存在明显差异的,如车型不同、车身颜色不同、厂牌型号不同等,则异地交警部门能够处理;
(二)套牌车辆与原车型号、厂牌、颜色等相同,但仍存在一些差异的,如挡风板、防撞栏、倒车雷达等,则异地交警部门会视情况而定,最佳方式是当事人携车辆到交通违法地处理。
(三)套牌车辆与原车型号、厂牌、颜色等相同,从照片上难以分辨差异的,即俗称“孖牌车”,当事人应携车辆到交通违法地接受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