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就是上帝”,如今在越来越多的行业中,这句话都得到了充分体现,但在作为高端消费品的汽车及其附属行业内,消费者权益被侵犯的事件屡见不鲜。汽车消费的问题,在汽车质量、维修、购买、保险等各个环节都存在,而质量问题占的比例最大。消费者在购买新车后,出现诸如制动系统失控、紧急状况下安全气囊打不开、发动机出现故障、空调不制冷、水温高、油管爆裂等情况。而在解决的过程中,一些商家对消费者合理的维修、更换、退货等要求一概拒绝或故意拖延,有的虽然给予维修,但以次充好,种种做法都是引起消费者投诉的原因。而消费者如想投诉却要面临许多难题。
举证难
按说,车辆出现问题,消费者应该拥有绝对的话语权。然而,在实际生活中,“举证难”成为消费者面对的第一道坎。由于汽车系统的复杂性,许多消费者缺乏汽车消费的专业知识,有的甚至根本不懂车,所以无法像分辨其他商品一样对它有个起码的评判。因此,维权困难也就不奇怪了。
比如发生车祸后,即便行车的所有操作都是正常的,也很难举出令人信服的理由证明是由车辆本身的原因造成的。而如果消费者的车辆其中一个部件因为损坏刚修理过,但由于修理单位以次充好而造成交通事故,那消费者必须证明两点,即首先证明在该单位修理过,其次证明造成此次事故是因为修理质量问题。而事实上,拿出修理的单据对消费者来说不是难事,而证明造成事故的原因是由于车辆问题却非常困难。因此,这样的举证对于一般消费者来说难以操作。
鉴定难
而与举证相比,汽车质量问题的鉴定则更让消费者头疼。
一旦消费者和厂商较起真来,这鉴定汽车质量的好坏,就变成了一个难题。厂商说的很有道理,要检测,可以一起到权威部门去。而鉴定部门也有难处:厂商得提供真品的样本或者数据才好鉴定。消费者那方则说,如果这个产品是很多年前生产的,消费者已经无法在市场上找到同款新车,那么很难找到有说服力的样品,而厂商提供的样品和数据又是否真实客观呢?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很多难题使汽车质量纠纷的解决在这一步就卡住了。
据了解,目前全国范围内国家级的汽车检测中心只有6家,地方一级可提供专业汽车检测的鉴定机构更是奇缺,即便消费者愿意为高昂的检修费用埋单,也会面临找不到合适的检测中心的问题。
高维权费用
即便有能力举证,也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承担检测费用,多数消费者在“协商->投诉->诉讼”循序渐进维护自己权益的过程中也只能走到第二步,“高维权成本”成为限制消费者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权益的最终瓶颈。
一旦进入诉讼程序,律师费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动辙成千上万的检测费用是一笔开支,车子停驶期间的其他费用也是一笔开支,除了这些必不可少的开支之外,消费者还得承担万一诉讼不成的官司费用。即便抛开这些费用不谈,打官司需要花费的大量时间、精力也足以使不少消费者打消诉讼的念头。
法律法规缺失
另外,汽车消费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滞后和缺失也是造成消费者维权艰辛的重要原因。最为紧迫和突出的当属汽车售后服务民事责任规定方面的法律制度。因此,在相关法律法规尚未出台前,消费者可以在购买车子时预先在买卖合同中进行相关约定,如出现何种质量问题时可以退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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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消费者如何维权?
目前,汽车消费者可以找以下部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协会:消费者协会由政府的有关职能部门、社会团体代表和各界消费者代表组成,全国各省、市、自治区都建立了自己的消协组织。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4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权益争议时,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此处的“有关行政部门”主要指的是各级政府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电话成为消费者保护其合法权益的一条快捷、有效的途迳。
质量技术监督管理机关:在缺陷产品投诉方式上,消费者或车主可以使用制造商提供的“车主关于汽车产品缺陷的报告”直接向制造商投诉,也可以通过向主管部门设立的缺陷汽车产品信息系统投诉。凡车主认为汽车产品存在《规定》中所述缺陷,均可提出投诉。
公安交通行政主管机关:在车辆因质量或交通事故发生损失时,负责对事故及损失作出评价。
仲裁机构: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权益争议时,还可以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但前提是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有仲裁协议。
人民法院: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权益争议时,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最后的也是最有力的手段。
新闻媒体:消费者可以向新闻媒体求助。